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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国价格协会价格鉴证评估分会官网 发布时间:2020-09-03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法〔20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各银保监局,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司法局:

2017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17〕316号),决定在14个省市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以下简称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两年的改革试点证明,这项工作方向正确、意义重大、成效明显,对开创互联网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实现纠纷公正高效处理、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将联合开展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在全国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面推广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是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公正高效便捷化解的有益探索,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前期的改革试点形成



附件: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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