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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办理资质登记证书和专业人员登记证书延期的通知
作者:中国价格协会价格鉴证评估分会官网 发布时间:2020-01-16
关于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办理资质登记证书
和专业人员登记证书延期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评估分会成立以来,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陆续为会员单位办理了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登记证书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登记证书(以下简称延期)。第一批登记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便于会员单位及时高效的办理延期,现就申请办理延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会员;
2、已取得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办理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登记证书;
3、已取得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办理的价格鉴证师或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登记证书;
4、年度会费均已按时缴纳。
二、申请办理延期时间
机构和人员登记证书可在到期日前2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三、申请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机构延期:
(1)办理延期的申请说明一份(说明:事由、内容、附件数量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单位公章);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上年度报告书(加盖单位公章);
(5)需延期的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填写价格鉴证评估机构执业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6)由价格评估分会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登记证书原件。
2、人员延期:
(1)申请办理延期的情况说明一份(说明:事由、内容、附件数量并加盖单位公章);
(2)需延期的价格鉴证师填写价格鉴证师执业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3)需延期的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需填写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执业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4)由价格评估分会颁发的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资格登记证书原件;
(5)需延期的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需提供其所在执业单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备注:
以上书面资料均需邮寄至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号白云大厦9层927室。
电话:(010)6804 2400 (010)83063381
联系人:李翔宇 刘木子
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
2021年1月4日